重陽的溯源(三)

 

(續)民國36年,我政府曾衍用重九登高習武的意義,定國曆的九月九日為「體育節」。

民國42年,政府又接受臺北市民建議,規定重陽節為「老人節」,「敬老節」。

重陽節不但名稱繁多,而有關的掌故亦不少。除前述之飲菊花酒,賞菊花燈,吃菊花糕等……外也有不少詩詞如王維「九月九日憶山中兄弟」詩云:獨在異鄉為異客,每逢佳節倍思親;遙知兄弟登高處,插茱萸少一人。

現在要讀的是現代人的事。國人過節日,一向講究“吃”為第一要務,還認為不吃便是「不祥」。鄉下俗諺云:「夏至不吃餛飩,死了沒有墳墩;端陽不吃粽,死了沒人送;重陽不吃糕,死了沒人槓。」

寫了這些似乎把事情看得很嚴重,其實說穿了,還不是在於一個「吃」字,有得吃,什麼都不成問題,沒有吃或吃不到,問題可大了。大到死了之後,還沒有人料理喪葬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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